第三十一章 伤

国服第一蛋挞 / 著投票加入书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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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她这话一出,李凯脸色狂变,睁大了眼睛,眼珠子都要凸出来。而在场的其他人,也纷纷惊讶地望着我们。尤其这个涛哥,他眯着眼睛,充满了阴霾,满脸的不善。而我也愣住了,整个人像点穴了一样,怔怔地望着她,脸上被她亲过的部位像火烧一样,火辣辣。

    “你放屁!”马上李凯骂道,“林墨不可能是你男朋友,这小子就是个屌丝,你绝对不可能喜欢他,你是故意拿他来做挡箭牌的。这点小伎俩,你以为我看不出来?”

    的确,我现在衣服寒酸,皮肤黝黑,气质卑微,一看就知道是穷人家的孩子,而沈纯暧天之娇女,但凡她不眼瞎,都不可能会喜欢我。

    其他人听到李凯这句话,也保持怀疑的态度,觉得沈纯暧是在说谎。

    沈纯暧继续握着我的手,不屑地说:“你才是屌丝呢,林墨可是这次全市统考的第一名!你连六百分都没有,和他比差远了,如果他是屌丝,那你是什么?”

    李凯被她说得脸色一阵青一阵白,骂了一声“你!”就说不出话了,对于他来说,全市第一的成就,是他永远无法触及的。和张仁健一样,他对学习成绩有一种病态的渴望,瞧不起成绩比他差的人,对成绩比他好的人,也充满各种妒忌。

    “全市第一?听起来很屌的样子哈。”这时候涛哥满脸玩味地摸下巴,很不以为然地看了我一眼,接着望着沈纯暧说:“沈纯暧同学,怎么你喜欢这种书呆子?”

    他这一句书呆子,流露出浓烈的不屑,完全没有把我看在眼里。很快他旁边的几个女生也跟着嘲讽,说全市第一有什么了不起的,一个只会死读书的书呆子而已,分数能换到钱吗,现在在涛哥公司里还有很多打工的博士生呢!

    和我猜想的不错,这个涛哥就是富二代了,在他看来,读书再厉害也没什么用,毕业了出来一样要到社会打工,拿到的薪水还没有他一个月的零花钱多。而和他一起的这群人也明显是学渣,对学习好的人有一种天生的排斥,觉得读书无用。

    李凯也跟着说:“是啊,全市第一那又怎么样,还不是一个屌丝,听说他妈还是一个贼呢,说不定他这个全市第一都是抄回来的……”

    “你给我闭嘴!”沈纯暧猛地大声打断他的话,接着盯着他厌恶地说,“李凯,你真的很恶心!”

    接着她就用力握着我的手,对我说:“你别听他说的,他就是一个恶心的人,我们直接回去。”

    李凯嘴角抖了抖,激动说道:“切,就算我恶心也总好过某些虚伪的人,跟我说虽然林墨救过她,但她对林墨没感觉,每次林墨上课的时候偷看她她都不自然,现在看人家考了全市第一,就主动和人家出来约会!”

    听到这句话,我顿时定住了,心头被重重地打了一拳,痛得我喘不过气!

    而沈纯暧慌张起来,骂了一句神经病,我都不知道你在说什么,接着拉着我的手就走了。

    这一次涛哥并没有阻止我们,他站在后面,目光闪烁着光芒地望着我们离开。

    我如同扯线木偶,被沈纯暧拉着走,一直走出ktv,到马路上,她才停下来,对我道歉说:“林墨,真的对不起,本来今晚是想好好和你庆祝的,结果连累到你了。”

    她满脸的愧疚,还有一点隐藏的心虚。

    我想露出微笑,像什么都没有发生,很自然地告诉她我没放心上,可是我努力了很久,却痛苦地发现我做不到,我控制不住自己的面部表情,控制不住自己的眼神,控制不住自己的声音。于是,我干脆什么都不说,就低着头,微微地摇头,以表示我没事。

    她看到我这样子,咬了咬唇,很认真地解释说:“林墨,事情不是你想象那样的,那天我是……哎,反正,你不要放心上……”

    我心里说不出说什么味道,像被什么东西压住了,堵住了我的呼吸道,呼吸变得很不顺畅,一时轻一时重的。身体也感冒了一样,一阵冷一阵热,十分地难受。甚至我感觉地球的重力突然之间就变得强大起来,重得我双腿不堪重负,很想躺下来。

    “没有啊!”我挤出灿烂的笑容,然后笑着说:“哈哈,你想太多了,我有什么好放心上的,我们是同学嘛!对了,现在差不多到十点了,你还是早点回家吧,不然伯父伯母真的生气了。”

    我现在的样子肯定是很难看的,以至于把她吓找了,她眼睛红润起来,陡然冒出水雾,“林墨事情真的不是你想象那样的,你不要生气,好吗?”

    看到她哭,我一下子就慌了,条件反射想安慰她,可是不知道为什么,我却安慰不出来,我甚至不敢触碰到她,我继续笑着,摇头说:“没有啊!我生气什么?你看我在生气吗?嘻嘻,我笑给你看,嘿嘿嘿……真的,我没生气,你别哭了,可以吗?”

    我手舞足蹈的样子,让她表情变得僵硬起来,呆呆地望着我差不多十秒钟,然后她低下头去,并且转过身去,背对着我,擦了擦眼泪,过了一会,再转过身来,脸上露出笑容,对我说:“嗯,那就好!时间不早了,那我们回家吧。”

    “哦,好,好啊。”我点了点头,心里无比地落空。

    接下来,我们都心照不宣地,在原地分别,坐上不同方向的车,回各自的家。

    她先上的车,看着她越走越远,最后消失在街角,我双腿一软,坐在后面的石凳上,心里空空荡荡的,仿佛失去了自己身体一件宝贵的部位。

    是啊,她这么漂亮,条件这么优越,怎么会喜欢我?我考了全市第一又怎么样,我只不过一个穷小子而已,我拿什么来吸引她?我甚至连家都没有,住在破旧的出租屋,和一个神经失常的母亲相依为命,我要每天披星戴月地做兼职,才能勉强维持家用,她怎么会喜欢我?

    她现在和我做朋友,也只不过是报恩而已,这是她知恩图报,是她不想欠我人情,而你却自作多情。

    自作动情……这四个字,可真够伤人的啊。

    我不知道是怎么回到家里的,当我回到家里,听到母亲的声音,我才回过神来,对自己如何回来这段记忆完全失去了。

    这一晚我失眠了,躺在床上,脑子不断浮现画面,斩不断理还乱,又哭又笑,幸好没人看到,不然肯定以为我是个疯子。

    第二天我也没有旷课,在洗刷之后,吃了母亲做的早餐,我就去上学了。

    去到教室,我刚坐下来,就发现书桌上留着一张小纸条,我打开一看,就看到了熟悉的笔迹,上面写着三个字:对不起。

    是沈纯暧写的。

    我向她望过去,她正在和同桌聊天。

    我嘴巴苦涩起来,摇了摇头,就把纸条卷成一团,扔在垃圾桶里。

    因为我的刻意低调,不太搭理过来主动找我搭讪的女生,所以全市第一的风波很快就过去了,我恢复了原来的生活,孤独,平静。

    表哥而他很快也恢复了活力,他虽然原形毕露了,但他有钱,经常请人吃东西,所以很快又有人和他打成一片。

    至于沈纯暧,因为那晚的事情,她也没有来找我了,一切都好像回到了原点。

    我白天上课,下午放学后就开始做兼职,日子过得很累,但是很充实。

    不过我知道,这样平静的日子,是隐藏在暴风雨之下的,果然,在周五那天,危险就来临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