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鬼面公子在等一个人

笔盖儿 / 著投票加入书签

夜读小说网 www.xiaoshuoyd.com,最快更新公子是贼最新章节!

    秋老虎翻滚,屋外的热度不逊盛夏。

    这种憋闷的热度已持续了半月,看样子两天之内便会下雨。

    叶小浪喜欢雨,尤其喜欢温暖的秋雨,丝丝柔柔点在脸上,似乎每一滴都带着甜腻。

    雨后的空气也是最新鲜的,仿佛天地醒过一场美梦,终于懒洋洋睁开眼睛。

    可雨究竟何时才会下呢?

    他心不在焉地打了个呵欠,半睁着眼打量桐木桌上那几张瓷碟。

    酱拌牛肉,油炸花生,一海碗浓香四溢的九酝春,人世间最安闲自在时刻莫不如此。

    或许是上天对他偶有偏爱,让他能找到山野黄泥路旁这一小酒肆。柱梁桌椅虽然都有些年头了,却被打扫得很干净。

    他端起海碗猛灌一口,酒液沁凉入肺,将赶路的疲惫与燥热一扫而净。

    痛快!他心想,比去年偷到那颗夜明珠还痛快!

    叶小浪是名飞贼,或者按他自己的话说,是名侠盗。

    既然是侠盗,总该有自己的绰号。而江湖规矩,给武者起绰号可从招式、作风、衣着三个方向下手……也不知道谁定的规矩,反正几十年几百年都是这样过来的。

    叶小浪的招式?没人领教过。因为他跑得太快,追都追不上何谈领教?

    叶小浪的作风?寻常盗贼总要夜半三更时,蹑手蹑脚地来,静静悄悄地走。而他不同,他喜欢捧着战利品站到屋檐上,大摇大摆地在众人眼皮底下走,活像个纨绔公子。

    叶小浪的衣着?普通的蓝衣裳,逛一次市集能撞衫三次。不过他每次出手,总会戴一只狰狞的魍魉面具,皎皎月光下犹如鬼魅。

    据此,江湖人最后敲定,送他一个“鬼面公子”之名。

    一传十十传百,他的名号和面具,就这样在江湖上传开了。

    虽然这个称呼对他的相貌有贬损意味,但叶小浪觉得,既然称号已经叫响,也就懒得再去换一个。

    君不见,人称“飞天螳螂”、“遁地鼹鼠”、“花斑蛇”、“千足虫”的都还好端端的在江湖上行走呢,比起这帮人,“鬼面公子”好歹还是个人类啊!

    再者说,对于那些为富不仁的官商来说,他可不是比鬼还可怕吗?

    作为一名小有名气的飞贼,“鬼面公子”不会平白无故出现在这条路上。他在等一个人,确切来说,他在等那个人藏于怀中的宝物。

    那个人是正阳教四大真人之一的葛太清。

    那件宝物是传说中一千五百余年前,周文王遗存于世间的“河图洛书”。

    江湖上传说,得河图洛书者得天下。

    河图洛书的背后或许是富可敌国的财宝,或许平寇安邦的兵法,或许是独步天下的武功……可至今也没人解开文王留下的谜团。

    正因为未知,它的秘密才更加诱人。

    这“河图洛书”本是双图一体,经正阳教掌教真人乌游严格管控,锁在皇宫禁地的某一处宫殿地砖下。不过葛太清已经背叛了正阳教,偷偷带走了河图洛书,以期和他的拥趸自立门派。

    原本乌游得皇帝器重,正阳教差不多已成为天下第一教派,江湖人即使垂涎河图洛书也不敢轻易造次。可如今葛太清既然主动脱离朝廷保护,江湖人便如饿了许久的野狼,一个个都瞪眼鼓腮四处搜寻他的踪迹。

    叶小浪自然不会放过这个机会。

    但他对天下没有兴趣。他知道“河出图,洛出书,圣人则之”,可惜他不仅不是圣人,而且连圣人的皮毛都不沾。

    他只是觉得有趣。

    试问,一名飞贼想要在江湖上扬名,他应该做什么?

    自然是去偷,偷最令人垂涎的宝物,偷最难偷的宝物。

    若是河图洛书到了叶小浪的手里,他岂不是已然超越了十年前鼎鼎有名的怪盗“十方行者”,成为名副其实的“偷王之王”了?思及此处,叶小浪掌心微微发痒,恨不得立刻和葛太清交手才能安心。

    当然,他毕竟是个老江湖,知道凡事一定要耐住性子,等待一个最好的出手时机,一击得手。

    他一面等待,一面打量客栈内的其他人。

    这山村野店宾客不多,基本上全是要往城里贩卖兽皮野味的猎户。

    秋天正是打猎的好时节,半月后的集市他也该去逛逛,添置一双鹿皮靴子或一件狐裘披风。

    大胡子掌柜在后厨忙着片牛肉,跑堂的是个不过十五六的少年,稚气未脱的脸上嵌着两只乌黑的眼。少年与青年最大的分别,便在于眼睛里闪烁不定的精光,即便衣着粗陋生活不如意,依旧充满希望与朝气。

    叶小浪想起自己的少年时光,心里唏嘘不已。

    他端起海碗,觉得这酒喝的有些无聊,不禁想同跑堂聊聊。

    可不等他开头,那少年忽的眼睛一亮,快步走到门边,扯开嗓子叫道:“玉液慰风尘,不如九酝春,今饮八碗九酝春,明日福禄送进门嘞——”

    叶小浪轻笑:“小娃娃,你这酒和当年曹丞相上贡的,果真是同一种?”

    跑堂少年道:“客官您真识货,喝我们这酒,就跟皇帝一样啦!”

    叶小浪笑意更盛:“如汉献帝那般被曹孟德做傀儡操控?那还是少喝为妙。”

    跑堂少年白了他一眼,便殷勤地迎向外面策马而来之人。

    只见熯天炽地一团火红,从一匹乌黑油亮的紫燕骝上跃下,宝马良人,似乎是名孤身游玩的阔少。

    那阔少拴好马,对跑堂少年笑道:“没想到这山野之地还有酒家,不知店家的酒味道如何?”

    跑堂少年忙说:“我家掌柜的酒可是祖传三代的秘方,十里八乡再也没有比这更好的酒了!”

    红衣阔少满意地点点头,左右扫了一眼,便径直到叶小浪对面落座。

    “兄台不介意我坐在这里吧?”

    这位红衣阔少有张白皙的瓜子脸,琥珀般的杏眼,唇角弯出一道新月般的弧度。可惜他乔装的功夫还不到家,叶小浪多看了两眼,便知道“他”其实是名女子。

    兴许是哪家的小姐女扮男装出来遛马了?她不是“鬼面公子”该等的人,他笑了笑,便继续喝自己的酒。

    这位红衣女却似乎对他颇有兴趣,开口向跑堂少年点了几样小菜后,忽然向叶小浪莞尔一笑,说:“喝酒就像下棋,一个人总是不成的,我想请兄台陪我喝几碗,不知兄台赏不赏脸。”

    女子所提出的要求,叶小浪总是不大擅长拒绝,尤其这女子长得还不难看。

    可在你等着办正事的时候,这山林野地里忽然蹦出的陌生人,要请你喝酒,其中必定九成有诈,一成有毒。

    叶小浪抬起眼:“姑娘要替我付账,我当然求之不得!”

    他把“姑娘”二字咬得很重,然而红衣女脸上却一丝尴尬的影子也没有。

    他又道:“只是我这人有个坏习惯,只和朋友喝酒。”

    红衣女略一挑眉,笑道:“兄台怎么知道我不是朋友呢?”

    叶小浪夹了片牛肉,使劲嚼了几口,再一脸享受地咽下肚里,回味良久才说:“若是朋友,腰带上何必别刀呢?”

    红衣女瞟了眼自己的腰际,道:“世道纷乱,不过防身罢了。”一转脸,她不慌不忙地接过跑堂手里的酒碗,端端正正放到他面前,接着说:“并且,这是剑,不是刀。”

    叶小浪看着那碗酒,无奈道:“怎么有你这样自作主张的人?”

    红衣女笑道:“听说喝八碗就能做丞相,兄台多喝几碗,不是离曹孟德更近了些吗?”

    跑堂少年又往红衣女面前搁了碗酒,似乎是自言自语:“能不花钱喝酒,还这么推三阻四的,什么人呐……”不知是他天生不懂何谓“自语”,还是故意把声音放得很大,这句话全须全尾被叶小浪听进了耳朵里。

    隔壁几桌歇脚的猎户也抬起眼,齐刷刷看起戏来。

    叶小浪这回是骑虎难下,只好说:“相逢即是有缘,可下回若还能见面,我也不会请你了。”

    红衣女大笑:“若有下回,还是我请!”说着,便捧起自己面前的碗。

    叶小浪也举起碗,道:“请!”脖子一仰,一碗酒便被他喝得干干净净。

    不,与其说是“喝”,不如说是“倒”。

    把酒倒进他的喉咙,和倒进一口深井,似乎并没有什么分别。

    红衣女愕然:“兄台喝酒可太快了。”

    叶小浪笑道:“阁下莫非是心疼荷包?晚了!再拿酒来!”

    这才是他真正的饮酒实力,别说八碗,哪怕十六碗也不在话下。酒肆里的猎户都是黝黑健硕的莽汉,平日他们一个个酒量并不小,此刻却也被这清瘦的年轻男人惊得目瞪口呆。

    跑堂少年从缸里舀酒,面带笑意地说:“喝得这样拼命,万一醉了怎么办?本店可没有厢房,只有个马棚勉强能睡人。”

    “我的朋友怎么能睡马棚?”红衣女朝叶小浪比了个向外的手势,“我这匹马驮两个人不是问题,你要真醉了,我带你住镇上的客栈。”

    叶小浪向上弹了颗花生,用嘴接住,笑道:“我尽量不要喝醉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