原本那双不知道放哪儿去了,天冷,骑小电动冻手。
才刚骑上车,车把儿就被按住了。
挺高的个男人,这次是黑色的大衣,里面纯黑的毛衣,还那么帅,还是淡淡的酒气。
是那个吃了他一碗面的江湖不见。
很显然,男人对他也有印象,看眼神就不是看陌生人的。
连鸳个头也不低,一米八二。
但这人看着身量修长,不胖肌肉也不迸张,站的近了发现对方哪哪儿都比他大一号。
很有压迫感。
连鸳问他:“有事?”
男人攥住车把手,沉默了好几秒才说:“送我回家。”
然后就跨上了连鸳小电动的后车座。
后来连鸳才知道,孟放那几秒的犹豫是在嫌弃他心爱的小电动。
但这会儿,背后贴着好大一个人。
再喊,没动静。
空气中浮动着一点点的酒香,又喝醉了?
连鸳早忘记这人家在哪儿,问大庆,两个电话过去也没打通,寒风凛冽的,只得将人带回自己家。
还行,还能自己走,要不真带不动。
就是老小区楼道窄,两个人跌跌撞撞的爬了个四楼,连鸳出了一身汗。
后来人就安置在自己床上了。
两室一厅的房子,小的卧室被连鸳改成了书房,只有主卧能住人。
连鸳用洗脚盆倒了半盆水放床边,告诉摊他床上,眼睛慢吞吞跟着他转的男人:“想吐就吐这儿,别乱吐。”
他爸以前总喝醉,照顾出习惯了。
又兑了一杯温水放床头柜,不过没叫人起来喝,一活动再给晃吐了。
一顿折腾也饿了,外卖等不及,煮了包泡面。
刚吃饭大庆来电话,说刚才手机摔了关机了,才弄好,问连鸳什么事。
连鸳:“想叫你吃饭,现在已经吃完了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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,会儿,睡不着了。
心猿意马。
不是意淫身边这个人,而是男人年纪轻火力壮,被带起来的一点点关于那什么生活的渴望。
这方面连鸳没有过,但他平时写东西什么的总要带点什么,理论知识就还算丰富。
想交男朋友了。
可以前也就一个初恋,还把他搞的七零八落的,家也没了,人也没留住,要不是大庆拉了他一把,现在世界上早没这个人了。
跳过交男朋友这一步,风险又太大了。
你知道和你亲密接触的那个人什么来历,身体健不健康,反正一堆要操心的事儿。
越想越没戏。
索性起床洗了个澡,火气降了,迷迷糊糊睡着了。
后半夜,连鸳被叮了咣当的声音吵醒。
连鸳被吓到了,回过神想起带了人来,猜是带回来的帅酒鬼踩到了水盆,抬手按开灯。
灯亮,晃的他抬手遮住脸。
他穿着蓝白色的棉质睡衣,扣子留了两颗,脖颈和头脸在灯光下都闪着细瓷一样的光,眉毛修长整齐,唇色是淡淡的粉。
很嫩,也很好看。
孟放湿了一只脚,裤子也湿了,衣服只脱了大衣,毛衣和裤子都有些皱痕,但站在那儿依旧有型有款的。
他和黑色很衬,整个人有种沉凝的力量感。
尤其腰那儿,毛衣并不很贴身,但腰那块儿就窄窄的收下去,肩宽腿长,标准的倒三角。
凌晨两点,两个人面面相觑。
连鸳靠在床头缓神,一边说清楚事情的经过。
他不是保姆,只是帮人送过货,不记得孟放家在哪,就给人带回来了。
最后想起说自己的名字:“连鸳,连连看的连,鸳鸯的鸳。”
男人盯着他瓷白的脖颈:“孟放。”
后来连鸳下床收拾水盆,拖地,孟放去洗澡。
寂静的深夜一下子喧闹起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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